民主化会产生一个更有活力和弹性的制度么?
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首先阐明一个问题:制度的优劣取决于什么。
在日渐复杂的社会中,什么才是最优先能够判断制度的优劣?统一的步伐?优秀的精神导?健全的法律制度?不,这一切都纠结到一个方向:利益是如何划分的。在国家内部,利益划分公平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尺度,也是内部阶层群体间冲突的根本缘由。而法律是保证利益划分合理的标尺。首先说明,利益划分合理不是说完全平等的按需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按劳分配(因为有些劳动是不能够明确判断劳动强度的),而是综合需求、劳动等一系列因素按照某些结构弹性的组合而成。在这里说明,美国不是天堂,美国目前的制度也是在摸索中前进的。
专制政体的最大优势是立即执行和上行下效,但是在目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能够避免一刀切,在时间上盲目的迅速而怠工,在应对上也不能够进行弹性的处理和多样的执行。在法律上为统治阶级服务,且不容许其他政体的渗入,就目前为止这一问题没有解决方法。
民主政府的起源在于利益集团利益的划分,在应对紧急事务的时候他同样不能有迅速的应对,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是公正、弹性和有效的法律。
就目前来讲,政府是不可能脱离利益集团的限制的,我们不能要求目前的政府和封建社会的政府一样具有经济上的特权,一旦如此,法律就不再具有公正性。既然不能够把政治与经济分割,不妨把利益分割,利用不同利益集团的均衡达到为至少占社会总额30-40%的人服务的目的。而由于监督作用,仅仅为自己利益进团服务的民主政府不可能得到大多数选票也就不能连续执政。宪法的权利高于一切,这是民主政府立足的根本。而在专制政府,这是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