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验哲学的三条基本原则
在雷可夫和约翰逊1999年合著的《体验哲学》一书中,他们将上述思想概括成三条基本原则 :心智的体验性、认知的无意识性、思维的隐喻性。
1.心智的体验性
我们的概念、范畴、推理和心智并不是外部现实客观的、镜像的反映,而是由我们的身体经 验形成的,特别是由我们感觉运动系统形成的。我们大部分推理的最基本形式依赖于空间 关系、身体部位,它们为我们日常推理提供了认知基础。雷可夫二人(1999:497)指出:“ 概念 是通过身体、大脑和对世界的体验而形成的,并只有通过它们才能被理解。概念是通过体验 ,特别是通过感知和肌肉运动能力而得到的。”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我们的祖先是从 认识空间和自己开始认识世界的,因此方位空间和身体部位是我们形成若干抽象概念的两个 主要基础,祖先的思维具有“体认”特征,常把人的身体和经验作为衡量周围世界的标准。 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格拉有一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人 们在经验和行为中形成了概念和范畴,语义与概念、范畴同时形成。在语言与现实之间存在 认知和概念这一中间层次,如果不依靠认知结构和范畴知识,就无法接近现实,因此反映在 语言中的现实结构是人类心智的产物。心理学家指出:人类中心和拟人论在人类对时空的感 知中和语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人们在经验和行为中逐步形成了范畴和概念,语义与此同时形成。这是认知语言学的一个基 本观点:在语言与现实之间存在思维、认知或概念这一中间层次,如果不依靠思维方式、认 知结构和范畴知识,就无法接近现实。因此反映在语言中的现实结构是人类心智的产物,而 人类心智又是身体经验的产物,这就彻底批判了笛卡尔和乔姆斯基的“心智与身体分离”的 二元论,“主体-客体”二分法不能成立。
非体验性实在论(Disembodied Realism,又叫External Realism,属于客观主义)在客体和主 体 之间制造了一道无法填补的鸿沟。两者一旦分离,对于客观现实的了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 以纯经验主义的方法通过物体本身来了解,要么以理性主义的方法通过能被多数人所理解的 、共有的心智来了解,而心智的体验观认为这两种方法都是错误的。人类是通过身体与世界 的互相作用来与世界相连的,我们整天生活在客观世界之中,何以能与其分离。使得认知、 心智、知识、科学成为可能的只能是我们的体验,而绝不是什么超验;是我们的想象力,而 不应对其加以躲避。
意义基于感知,感知基于生理构造,认知结构和感知机制密切相联。人类因自身的生理构造 用特殊的方法来感知世间万物,理解其间的各种关系。概念和意义是通过体验固定下来的, 根本不是基于什么符号;思维和推理也基于体验,根本不是基于符号运算。意义是主客体之 间互动的结果,而不是通过符号与世界的客观连接产生的。传统的集论模型是解释不了人类 语言的意义问题的,这就与基于客观主义的真值对应论、真值条件论针锋相对。
我国古人认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就反映了我们祖先认识和描写事物的一个基本 原则,与西方的体认观有异曲同工之处。近来国内学者戴浩一于1989年还根据体验观提出一 个新观 点:可用人类的基本感知能力,尤其是空间和时间方面的感知能力来解释汉语的语法结构, 开辟了语言研究的一个新方向。
因此,思维、心智、推理、范畴、意义是基于身体经验的,语言和句法不可能是自治的,这 是不可辩驳的真理。近来的神经模型研究也表明:感知机制模型和动觉图式模型,在语言学 习和推理中也能建构概念,这是一项惊人的发现,充分证明了心智体验观的正确性。
2.认知的无意识性
乔姆斯基语言观的哲学基础主要来自笛卡尔,但在某些地方亦有分歧,如笛卡尔认为推理 、语言是有意识的,而乔姆斯基则认为是无意识的。奎因(Quine)否定认知的无意识性( 他也否 认基于体验的思维、意义、推理),塞尔(Searle)对此也持否定态度。两位教授认 为,乔姆斯基的这一观点对认知科学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得第一代认知科学得出了“认知 的无意识性”这一重要结论。
雷可夫二人对认知取一种广义的解释,认为“认知”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诸如心智运作、 心智结构、意义、概念系统、推理、语言,等等。由于我们的概念系统和推理是来自身体, 因 此“认知”也包括感知动觉系统(sensorimotor system),它促成了我们的概念化和推理能 力。他们区分了两种不同意义的认知:
(1)在认知科学中指各种心智运作或心智结构,这种运作和结构大部分是无意识的,包括 视觉加工、听觉加工、动觉加工、记忆、注意、情感、思维、语言,等等。
(2)在某些传统哲学中,认知有不同所指,常指概念结构或命题结构,包括对它们进行规则 运算。认识意义可指真值条件意义,不是由内在的心智和身体所定义的,而是参照外部世界 来定义的。二人所认为的“无意识认知”,对许多哲学家而言不被视作“认知”。
因此,客观世界是人们体验和认知的基础,认知是人们对客观世界感知与体验的过程,是人 与外部世界、人与人互动和协调的产物,是人对外在现实和自身经验的理性看法,通过认知 人们对世界万物形成了概念和意义,其间须包含推理、概括、演绎、监控、理解、记忆等一 系列心智活动。人类在其实践活动中,客体会作用于主体,主体也要对客体进行不断认知、 组织信息,两者相互作用,由主客观相结合所形成的概念、范畴、认知的系统不是客观 世界 的如实复制,头脑中的认识世界和现实中的客观世界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人们在与世界和他 人交往过程中,须通过心智中的认知结构来调节。
可见,认知的无意识性是指对我们心智中的所思所想没有直接的知觉,我们即使理解一个简 单的话语也需要涉及许多认知运作程序,神经加工过程。分析如此复杂,令人难以置信,是 不为人所觉察的,运作太快,即使集中注意力也不能被觉察到,而且也不需要花什么努力就 能进行这种自动化的运作。视觉、听觉、嗅觉、感觉等神经加工过程是不可能被意识到的, 大部分推理也不能被意识到。语言的习得也是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
人类的范畴主要是根据原型进行概念化的,每一个原型也是一个神经结构,它能使 我们进行 与此范畴相关的推理和想象。基于原型的推理十分常见,但不为我们所意识,占据了我们实 际推理的很大比例,大部分认知和推理(保守一点说,至少有95%)是无意识的,它决定了全 部知 觉思维的结构。没有这种无意识思维,就没有有意识思维。传统的英美分析哲学认为所有思 维是有意识的,通过先于经验的反思就能完全知晓,体验哲学认为这是办不到的。
3.思维的隐喻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隐喻不是概念性的,而仅是词语的用法,而且是其非常规性用法,不适合日 常言语,仅适合于修辞和诗歌。他对隐喻的理解是基于“相似性”的,即相似于外部世界某 一客观特征,完全忽视了隐喻的巨大认知作用。
传统的分析哲学认为概念都是非隐喻性的,可通过弗雷格的系统意义(sense)来确立,或通 过抽象符号与独立于心智的世界之间纯粹的、客观的关系来确定。而思维的隐喻观对这一传 统哲学观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批判。雷可夫二人认为,隐喻的基本作用是从始源域将推理类型 影射到目的 域,大部分推理是隐喻性的。隐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语言、思维以及哲学中无处不在,不 用隐喻来思考经验和推理是很难想象的。隐喻不是伟大诗人的创新,而是人类正常认知世界 的方式,是人类所有思维的特征,普遍存在于全世界的文化和语言之中。二人在1980年、 1987年和1999年著作中对其作了详细论述,国内也有较多论述,本处从略。下面重点从体验 哲学的基本原则来论述隐喻的性质:
(1)隐喻具有体验性。日常生活中的经验不可避免地会使我们获得基本概念,这是形成隐喻 的根据。隐喻是身体、感知、体验、大脑和心智的产物,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体验才能获 得意义,这样就把主观判断与感觉运动经验连接起来。
(2)隐喻是自动的、无意识的思维模式。许多理性思维运用了隐喻模型,人们在很多场合下 能自动地和无意识地获得这些思维隐喻模式,而且一定要利用隐喻进行思维,它是不可避免 的,是我们最有用的智力之一,通过隐喻理解经验是人类想象力的伟大胜利。
(3)隐喻推理使得大部分抽象思维成为可能。隐喻性的推理使得抽象的科学论述成为可能, 哲学也是基于隐喻的。哲学运用相对少量的隐喻形成了统一的核心理论,如毕达哥拉斯运用 了“存在是数”的隐喻,就将数学中的本体映射到了一般的存在之上。笛卡尔运用了“理解 是看见”的隐喻,将视觉域的推理类型映射到了心智域和思维域。黑格尔认为人们需要用感 觉现象来表达精神现象,所以就产生了隐喻。
因此,正是隐喻,使得我们能够正确理解抽象概念域;将我们的知识扩展到了新的 领域;把哲学 中的理论连接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并赋予其巨大的解释力,使得我们能更好地 理解哲学理论。倘若能剔除隐喻性思维,剩下的骨架概念就会太贫瘠,我们就无法进行日常 实质性的推理。哲学理论也运用了隐喻性思维,因此隐喻不是哲学研究的障碍物,而是使得 哲学形成理论体系的“宝贝”。剔除隐喻,就是剔除哲学;没有隐喻,哲学家就不可能进行 深奥的推理;或者说没有隐喻就没有哲学。雷可夫二人在《体验哲学》中重 点运用 了有限的几条隐喻,就可解释哲学中所讨论的时间、事件和因果、心智、自身、道德 等论题。他们还告诉我们说:他将很快出版一本《数学是从哪里来的》(Where Mathematics Comes From)这本书,使用隐喻来分析数学如何成为一个系统的理论,他与其同行们还将 用隐喻理论来分析经济学、生物学、宗教等理论体系中的隐喻结构,因此本世纪我们将很快 就能读到他们有关隐喻理论运用的另外几本杰作,确实令人有一种“隐喻革命”的感觉。
体验哲学摈弃了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中的错误观点,汲取其中的合理成分,强调客观实际对 认识的第一性地位,必须依据客观规律认识世界,坚持身体经验的基础作用。两位教授始终 认为在这三条基本原则中,心智的体验性是最重要的原则,这是具有唯物主义思想的。同时 体验哲学还重视人的主观作用、想像力,认识活动不仅是对客观外界的镜像反映,可能动地 反映客观现象,而且还对其有反作用。既反对客观主义中的机械论观点,又反对主观主义中 无视客观规律的倾向,倡导主客体的互动性,这也符合辩证法的观点。
由于他们把认知的范围定得十分宽,并认为无意识性认知至少占95%,这与传统分析哲学中 观点不同。但他们并没有详细论述这个数字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剩下的那个不足5%又是什 么样的认知,具有什么性质。这个95%的比例是否会因人而异,随情形有变化?如儿童与成年 人是否会一样?普通人与哲学家、科学家是否有不同?对不同事件的认知和推理是否在有无意 识性的程度上存在差异(日常简单事与理论研究)?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有较大程度的无意识性 ,但将其用语言表达出来时,在演说和报告时,在学习外语的初始阶段,似乎有较大程度的 有意识性。这就是说95%不能一概而论,是否应有个范围限制。
至于第三条原则,两位教授将隐喻置于十分高的地位。但人们有时会问,隐喻有这么大的作 用吗?雷可夫和约翰逊一方面认为隐喻在语言、认知和行为中具有“主要的”、“基本的” 属性,但他们另一方面也承认部分概念是由隐喻建构的。概念可在某些方面做 跨域延伸,但在其它方面不行。这里的“部分”和“某些方面”说得比较含糊,其说 法似乎与前述“主要的”、“基本的”说法不大吻合。他们认为概念隐喻系统具有无意识性 、自动性特征,这似乎又与他们的“映射是一种相互作用”观点没能很好地统一起来。
两位教授强调了隐喻的体验性。隐喻植根于体验,而我们发现许多隐喻却不一定是以经验为 基础的。就“婚姻是牢笼”这一隐喻而言,没有经历过结婚的人,没有蹲过监狱的人,同样 也能理解这个隐喻的意义。又如说“他过着那种地狱般的日子”,又有谁经验过“地狱”? 如果说可通过间接经验理解,那么间接的程度该多大呢?可见,语言中的隐喻有一部分是来 源于我们的身体经验,还有一部分不一定是直接来源于身体经验。
既然强调了隐喻的体验性,就不该否认隐喻是基于对相似性感知之上的观点,而他 们反复否 认这一观点,过分强调隐喻可以创造相似性,这也是不很全面的。我们认 为:一方面隐喻是基于对事物、行为、现象等之间相似性的感知,这是隐喻的体验观,常规 关系(stereotypical relation)对其具有解释力;另一方面隐喻也可以创造相似性,如独特 的诗句确实可以使得人们认识到一些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此时常规关系的解释力就有限 了。强调任一方面都是不完整的,因此,相似性和隐喻两者之间具有一种互相依存的辩证关 系。
我们知道,不同民族和不同语言中会有不同的隐喻,与社会文化因素也有密切关系,单凭身 体经验还是不够的,如“这又是一个水门事件”,则完全要依赖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才能理 解这个隐喻的确切意义。
在隐喻的理解过程中,喻体将其部分属性(不可能是全部,也不可能是一点不变的)映射到本 体上,使本体也具有同样的属性。因此本体在接受映射时,就必然要对喻体的属性作出选择 和限制,例如在隐喻“他是一只驴”中,“驴”有很多属性,仅将其中的一个“倔强性”属 性映射到了“他”上,而排斥了许多其它属性和特点:动物、长耳朵、吃草、可骑、埋头拉 磨等。这里就产生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人们是如何限制“驴”的其它属性和特征,而仅将 “倔强性”挑选出来的?其挑选的依据是什么?这在他们的隐喻认知理论中并未论述。
雷可夫和约翰逊的隐喻认知理论主要强调了从始源域向目标域的映射,但笔者认为对隐喻的 理解需要三个因素:本体、喻体和认知主体(即人),缺一不可,它们都对隐喻的理解起作用 。本体是隐喻所要描述的对象,对隐喻的理解显然要提供一些已知信息,如在“他是一只驴 ”中,倘若换了本体“他”,则会影响到对“驴”(该词还可泛指杂交种动物,杂交种植 物)属性的选择。认知主体对于隐喻的使用和理解所起的关键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不同民族 和地域的人会创造出不同的隐喻,即使同一语言社团中的人因其背景不同对同一隐喻也会有 不同的理解,这里就涉及到语境因素,其对隐喻理解也可起到制约作用,这在他们的隐喻认 知理论中未加论述。如有的喻体具有多层含义,这就需要依靠语境来确定隐喻的意义,如“ 那家伙是一只虎”,究竟是说“他很凶残”,还是“他很强悍”,“他劲头十足”,还是“ 他是一员虎将”,“一个劲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完全取决于语境。倘若是在 体育比赛中,则可意为“虎将”、“劲敌”之义。
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哲学教授奈塞(Neisser)在《语言》2001年第一期上对该书发表评论文章 时 指出:雷可夫和约翰逊两位教授主要兴趣在“根隐喻”上,大部分认知可被理解为是这些根 隐喻的表层反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康德的哲学理论就是建构在几条根隐喻之 上的,并将哲学史视为隐喻的历史,书中花了很多篇幅批判了历史上的哲学家没能认识到其 理论的隐喻性,这显然缺乏说服力。他还指出,倘若把隐喻视为基本的、主要的认知工具, 可不断创造新的意义,这是否就会将隐喻视为一种计算工具,与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有意义的 活动行为才能产生意义的观点相悖,似乎就与心智的体验性原则相矛盾?
但不管怎么说,《体验哲学》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哲学理论,对传统哲学中基本观点和思想进 行了挑战,值得我们密切关注,深入研究,对于我们拓宽视野,发展理论有着较大的指导意 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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